省工信厅下达2022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我市陕西三八妇乐公司的“慕洱鲜生®柞水木耳肽”、陕西必康公司的“补肾强身胶囊”和商洛绿康源公司“柿子浓缩汁”三个产品被认定为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请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积极申请重点新产品认定和“陕西工业精品”遴选。同时,按照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13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办法(暂行)》(陕工信发〔2020〕47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产品均可申请认定。
(二)产品需列入《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计划》。
(三)申报新产品认定前,须进行新产品鉴定。新产品鉴定由研发单位自行组织,以会议形式进行,原则上在企业召开。
二、申报材料
(一)《陕西省新产品认定申请表》
(二)申报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鉴定意见》及《鉴定委员会签字表》
(四)完整的新产品鉴定文件
1.有效期内查新报告(由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单位出具,与专家鉴定会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2.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封面必须有CNAS或CMA认证章)。
3.用户使用报告(不少于二个单位,如产品是定向开发只有一个用户,需提供情况说明)。
(五)申请单位对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等承诺书,并由法人代表签章。
(六)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备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相关产品认证。
三、有关要求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新产品,由研发单位完成相关资料,材料纸质胶装,书脊处标明企业名称。申报材料中新产品名称应当采用规范格式(型号/创新点 产品)且与《鉴定意见》中保持一致,不得使用“一种”“系列”“新型”等宽泛名称。系列产品原则上不予认定。
(二)鉴定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为单数,来自不同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用户等),从事并具有与该产品行业相关的高级职称。
(三)鉴定意见要求格式规范,明确创新点,获得的专利、技术水平、使用标准、产品的检测情况。
(四)请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积极指导企业及时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于6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节能和安全生产科。(联系人:刘柯君,联系电话:2312828,电子邮箱:2752857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