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洛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2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技术
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贸(工信)局、财政局,商洛高新区科经局、财政局:
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370号)和依据《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发〔2020〕241号),为做好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经贸(工信)和财政局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公开公正地组织项目申报,规范开展项目审核推荐工作,尤其要对符合要求的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额等重要数据进行认真审核,要详细对照查看资料原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存留核查项目实地照片,县区两部门申请报告中要对项目真实性、资料真实性提出明确的结论性意见,并对项目和项目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详细审查2020、2021年已支持过的中小技改项目。2020、2021年已支持过的项目,企业应提供最新批次支持奖补时间段之后所购设备的发票,并填写2020、2021年支持项目情况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已支持项目单位奖励资金对应的奖补时间段,并对真实性负责。企业如提供已支持过的奖补时间段设备发票或者不填写附件4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每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2022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杜绝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多次申报或拆分申报。
四、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纸质资料一式7份(其中,市工信局6份,市财政局1份)、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1000万元项目纸质资料一式3份(其中,市工信局2份,市财政局1份)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上报。申报单位通过登录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登录后选择“217610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填报,项目名称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申报项目名称”,上报必须选择县区级。线上填报时间截止2021年12月28日,线上未进行申报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市级两部门不单独受理企业递交的项目申报资料。
附表电子版请在省工信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gxt.shaanxi.gov.cn/tzgg/73081.jhtml)。
咨询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 029-63916822
省财政厅 029-68936131
财政云技术支持 029-68936999
市工信局企业促进科 0914-2312197
市财政局企业科 0914-2312608
附件: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370号)
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洛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