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贸(工信)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科经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陕西省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170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推荐陕西省第二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简称 “绿色制造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工业园区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内容。
(一)绿色工厂
鼓励各市(区)结合产业结构特点,选择一批绿色制造方面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的创建工作。评价要求详见附件2。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铜冶炼、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焦化、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二)绿色设计产品
本批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在附件3-2“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申请产品仅限清单中载明标准的产品。根据标准具体要求,编写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报告。
(三)绿色工业园区
绿色工业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参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有关要求(附件4),选取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四)绿色供应链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范围涵盖汽车、航空航天、船舶、电子电器、通信、电力装备、大型成套装备机械、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电子商务、快递包装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企业。评价要求参照附件5。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电子版资料请登录市工信局网站下载,http://gxj.shangluo.gov.cn/single/7521。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申报单位自主创建。满足申请条件的单位自主开展创建工作,对照本通知附件相关标准进行自评价。自评价达到绿色工厂、 园区、供应链标准的,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按评价流程进行现场评价,撰写评价报告;绿色设计产品不需第三方现场评价,采用自我声明方式,编写自评价报告。现场评价合格后, 申报单位可向所在地县(区)工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2.县(区)工信部门初审推荐。由县(区)工信部门负责对辖区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单位的绿色发展水平及示范引领情况,最终确定本地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 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单。于7月1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申请材料(汇总表、单项申请材料等,参见附件 1~ 5 要求)送至市工信局节能和安全生产科, 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材料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
联系方式:节能和安全生产科 2312828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陕西省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附件.doc